尊敬的客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现就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公告如下: 一、服务标准 我行竭诚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提供便捷、安全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服务。为防范买卖银行账户、不法分子冒名开户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行将严格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包括:(1)基本存款账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一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或者开户许可证;(3)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资料、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或者开户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资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规定,现将贵州银行企业银行账户开立的相关资费标准公告如下:
三、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条件的客户,我行原则上于收到符合条件的开户申请之日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企业账户相关手续;企业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或不符合要求、基本户唯一性审批不通过、存在久悬账户等原因,需要客户更新、补充资料或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我行办理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有疑问,请致电4000696655或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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