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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分红公告

根据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贵州银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对本行股东实施2015年度红利分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贵州银行全体股东。

二、分配时间

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

三、实施方式

(一)已在我行确权,并确认分红账号的股东,分红资金将直接转入股东账户。

(二)未登记分红账户的股东、分红账户需要变更的股东,请见公告后与我行联系,确认分红账户。

四、标准

根据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股本的10%支付现金股利。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所得税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

五、联系方式

单位传真:0851—86987658。

联系人:董华 办公室电话 0851-86987355 手机18908586867

电子邮箱:67855012@qq.com

周芳竹 办公室电话 0851-86987357 手机18586813983

电子邮箱:441603717@qq.com

侯彬彬 办公室电话 0851-86207719 手机18685177890

电子邮箱:2664315100@qq.com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