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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银行关于调整部分客户服务价目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删除、新增部分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服务

种类

服务

名称

适用
客户

收费标准

服务

功能

备注

电子银行(互联网金融)

P2P平台资金存管

P2P平台资金存管服务费

全部

本地客户1-10万元/年,跨省客户10-20万元/年

为客户提供资金存管服务

删除

网络交易平台资金存管

网络交易平台资金存管服务费

对公

⑴标准收费: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0-3亿元(含3亿元),收费不超过3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3-10亿元(含10亿元),收费不超过5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10-20亿元(含20亿元),收费不超过10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20-30亿元(含30亿元),不超过15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30亿元以上,按不超过平台年借款金额的万分之2.5收取,具体收费上限以协议约定。
⑵超额部分收费:平台本年度实际借款金额超出预估的部分,按不高于万分之八收取额外服务费。

为平台及客户提供网络交易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等服务

新增

 

 

本次公示自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8月27日止 ,我行将自2017年8月28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如有疑问,请详询贵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96655,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地支持!

特此公告。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