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删除、新增部分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服务 种类 | 服务 名称 | 适用 | 收费标准 | 服务 功能 | 备注 | |
| 电子银行(互联网金融) | P2P平台资金存管 | P2P平台资金存管服务费 | 全部 | 本地客户1-10万元/年,跨省客户10-20万元/年 | 为客户提供资金存管服务 | 删除 | 
| 网络交易平台资金存管 | 网络交易平台资金存管服务费 | 对公 | ⑴标准收费: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0-3亿元(含3亿元),收费不超过3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3-10亿元(含10亿元),收费不超过5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10-20亿元(含20亿元),收费不超过10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20-30亿元(含30亿元),不超过15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30亿元以上,按不超过平台年借款金额的万分之2.5收取,具体收费上限以协议约定。 | 为平台及客户提供网络交易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等服务 | 新增 | |
本次公示自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8月27日止 ,我行将自2017年8月28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如有疑问,请详询贵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96655,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地支持!
特此公告。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