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删除、新增部分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服务 种类 |
服务 名称 |
适用 |
收费标准 |
服务 功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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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互联网金融) |
P2P平台资金存管 |
P2P平台资金存管服务费 |
全部 |
本地客户1-10万元/年,跨省客户10-20万元/年 |
为客户提供资金存管服务 |
删除 |
网络交易平台资金存管 |
网络交易平台资金存管服务费 |
对公 |
⑴标准收费: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0-3亿元(含3亿元),收费不超过3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3-10亿元(含10亿元),收费不超过5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10-20亿元(含20亿元),收费不超过10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20-30亿元(含30亿元),不超过150万元/年;平台预估本年度年借款金额30亿元以上,按不超过平台年借款金额的万分之2.5收取,具体收费上限以协议约定。 |
为平台及客户提供网络交易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等服务 |
新增 |
本次公示自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8月27日止 ,我行将自2017年8月28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如有疑问,请详询贵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96655,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地支持!
特此公告。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