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有稳定收入的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我行业务覆盖区域内城镇一手和二手住房的信贷业务。
产品特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年龄在18岁至65岁;
2、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随国家相关房贷监管政策的变化而做适时调整;
3、购买房有合法有效的购买房屋的合同、协议以及贵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上浮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执行;
6、担保方式可以是所购住房设定抵押担保或能提供贵州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效、足额担保;
7、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可采用分期付息到期一次偿清贷款本金、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等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