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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向有稳定收入的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我行业务覆盖区域内的各类型一手和二手商业用房的信贷业务。

产品特点: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年龄在18岁至60岁;
2、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的商业用房有合法有效的购买房屋的合同、协议以及贵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已支付或提供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的50%首付款证明;
5、担保方式可以是所购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或能提供贵州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效、足额担保;
6、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7、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上浮执行;
8、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可采用分期付息到期一次偿清贷款本金、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等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