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贵银恒利2020宏利第6期”理财产品信息说明书
中债登记编码:C1210919000287
产品代码:LCBQ020006
客户须知:
1.本期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登记编码为:C1210919000287,您可以在中国理财网上金行查询。
2.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产品协议书均为理财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4.本产品说明书中任何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任何实际收益,亦不构成贵州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5.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6.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贵州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贵州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在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投资者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7.本产品说明书贵州银行有权依法进行解释。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贵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贵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6655咨询。
一、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愿因而遭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变现,投资者因此会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造成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3.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财产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4.提前终止风险:如贵州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5.信息传递风险:贵州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进行信息披露。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投资者未充分掌握信息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产品不成立风险:如产品募集期届满,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期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贵州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期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期产品的,贵州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贵银恒利2020宏利第6期 |
产品编号 |
LCBQ020006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产品流动性 |
产品存续期间,不可质押贷款、不可提前赎回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根据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表现,本期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28%(不含管理费和托管费)。若产品到期后未达到5.28%,贵州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若达到业绩比较基准5.28%,贵州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支付客户投资收益,超过部分作为贵州银行的投资管理费。业绩比较基准是资产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本产品运行情况所设定的支付理财投资收益的参考依据,不构成对该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目标客户 |
风险评级为稳健、进取、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
期限 |
345天 |
本金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产品规模 |
3200万元 |
认购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5万元起,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
产品募集期 |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6日 |
募集期认购撤单 |
募集期内(最后一日除外)投资者可以在原购买网点撤单。 |
产品计划发行量 |
3200万元 |
销售范围 |
全行 |
理财产品托管人 |
中信银行贵阳分行 |
理财产品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渠道 |
柜面、电子渠道 |
托管费率(年) |
0.01% |
资管计划管理费率(年) |
0.04% |
产品成立 |
为保护客户利益,贵州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缩短或延长募集期并提前或推迟成立;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2000万元,则贵州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起始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划转至客户账户,原定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
起始日 |
2020年1月7日 |
到期日 |
2020年12月17日 |
客户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 |
购买方式 |
认购期内,机构客户使用转账支票购买;个人客户使用银行卡或活期储蓄存折购买 |
提前终止权 |
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下,为保护客户利益,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
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税收问题 |
理财收益若涉及税收,由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 |
其他规定 |
购买日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客户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到期日至清算到账日之间,客户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不计利息 |
内部风险评级:★★★
产品风险星级 |
风险程度 |
适合的投资者 |
适合投资策略 |
★ |
低 |
保守、谨慎、稳健、进取、激进型 |
风险控制 |
★★ |
较低 |
谨慎、稳健、进型、激进型 |
稳健发展 |
★★★ |
中等 |
稳健、进取、激进型 |
均衡成长 |
★★★★ |
较高 |
进取、激进型 |
积极进取 |
★★★★★ |
高 |
激进型 |
风险承受 |
重要提示: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风险评级为“中等”,适合稳健、进取、激进型个人客户购买。
三、计息说明及方式
(一)计息说明
募集期内,客户资金按活期利息计算;投资期内,按照产品实现的最终收益率和实际天数计算投资收益。
(二)计息方式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四、投资管理
(一)投资范围
理财资金投资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信证券盛世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用于向榕江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的榕江县2015年第一批提前实施通村油(水泥)路项目发放委托贷款。
(二)投资团队
本期理财产品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接受贵州银行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
五、理财产品费用、收益测算与支付
(一)相关费用
理财资金托管费0.01%、资管计划管理费0.04%,从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中收取,向客户公告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不包含相关费用。
(二)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
理财期满,贵州银行在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的理财本金和应得收益划转至投资者在贵州银行开立的理财账户。
六、流动性安排
(一)理财产品可否质押
目前,我行理财产品不可质押。
(二)提前终止的清算规则
如贵州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贵州银行将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天数)和实际收益率计算。
(三)申购和赎回的规则
募集期间,在我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自助设备均可购买本期理财产品。柜面销售时间:募集期首日9:00开始销售,最后一日销售时间截止当日17:00整,其余为正常营业时间;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自助设备销售时间:募集期首日9:00开始销售,募集期内最后一日销售时间为当日17:00整,其余时间段内开放24小时申购。
七、信息披露
(一)贵州银行将定期通过官方网站披露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三)如贵州银行决定缩短理财期限,将于实际终止日前的3个工作日,在贵州银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客户确认页)
个人客户确认:本人已经阅读本产品信息说明书,对说明书条款无异议。
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
机构客户确认:本单位已经阅读本产品信息说明书,对说明书条款无异议。
机构客户(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