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贵银恒利2020宏利第8期”
理财产品信息说明书
产品登记编码:C1210919000289
产品代码:LCBQ020008
客户权益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以下称“您”)的合法权益,在签署本说明书前,请您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的各项条款并特别关注黑体字部分,了解您在本产品中的权利和义务。若您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贵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贵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6655咨询。
1.本期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的登记编码为: C1210919000289,您可以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上进行查询。
2.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您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方向、风险类型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信息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共同组成理财产品说明书,并与理财产品协议书构成理财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信息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适当投资者发售。
本产品信息说明书中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供投资者参考,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任何实际收益,亦不构成贵州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您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
7.您与贵州银行签署理财产品协议书等销售文件后,视为同意贵州银行从您的相应账户中扣划理财认/申购资金,无需您另行确认。
8.本产品信息说明书由贵州银行依法进行解释。
第一条 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贵银恒利2020宏利第8期 |
产品编号 |
LCBQ020008 |
产品风险评级 |
R3级 |
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产品运作模式 |
预期收益型产品 |
募集方式 |
公开募集 |
产品流动性 |
产品存续期间,不可质押贷款、不可提前赎回 |
投资管理人 |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比较基准 |
根据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表现,本期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60%(不含托管费、资管计划费用,贵州银行有权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公告)。若产品到期后未达到4.60%,贵州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若达到业绩比较基准4.60%,贵州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支付客户投资收益,超过部分作为贵州银行的投资管理费。业绩比较基准是资产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及本产品运行情况所设定的支付理财投资收益的参考依据,不构成对该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目标客户 |
风险评级为稳健、进取、激进型的个人客户 |
投资期限 |
93天 |
本金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募集规模 |
19500万元 |
募集期 |
2020年6月23日--- 2020年6月28日 |
认购起点金额 |
个人客户5万元起,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
募集期认购撤单 |
募集期内(最后一日除外)投资者可以在原购买网点或电子渠道撤单 |
销售范围 |
贵州省内 |
理财产品托管人 |
中信银行贵阳分行 |
销售渠道 |
柜面、电子渠道 |
托管费率(年) |
0.01% |
资管计划管理费和投顾费率合计(年) |
0.014% |
产品成立 |
为保护客户利益,贵州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缩短或延长募集期并提前或推迟成立;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2000万元或投资底层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能继续投资的,贵州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原定起始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划转至客户账户,原定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
起始日 |
2020年6月29日 |
到期日 |
2020年9月30日(节假日顺延、到期日为资金到账日不计息) |
客户资金到账日 |
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 |
购买方式 |
认购期内,机构客户使用转账支票购买,个人客户使用银行卡或活期储蓄存折购买。 |
提前终止权 |
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下,为保护客户利益,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
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税收问题 |
理财收益若涉及税收,由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 |
其他规定 |
购买日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客户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到期日至清算到账日之间,客户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不计利息 |
内部风险评级:★★★
产品风险星级 |
风险程度 |
适合的投资者 |
适合投资策略 |
★ |
低 |
保守、谨慎、稳健、进取、激进型 |
风险控制 |
★★ |
较低 |
谨慎、稳健、进取、激进型 |
稳健发展 |
★★★ |
中等 |
稳健、进取、激进型 |
均衡成长 |
★★★★ |
较高 |
进取、激进型 |
积极进取 |
★★★★★ |
高 |
激进型 |
风险承受 |
重要提示: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风险评级为“中等”,适合稳健、进取、激进型个人客户购买。
第二条 计息说明及方式
2.1计息说明
募集期内,购买日至募集期结束日之间,客户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投资期内,按照产品实现的最终收益率和实际天数计算投资收益。若产品不成立,则客户资金在原定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不计息;本产品到期,则到期日至清算到账日之间,客户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不计利息。
2.2收益计算方式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第三条 投资管理
3.1投资范围
本产品投资于长城嘉信稳健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其中,0%-30%投向存款、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等,30%-100%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委托贷款、信托受益权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具体包括:贵阳市双龙临空经济区土地收储整治项目、贵安新区北斗湖路(一期)道路工程、贵安新区清杨路道路建设项目、龙洞堡片区兴业西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龙洞堡片区见龙洞路及延伸段道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南垭路道路工程项目、S308凯里三棵树至白果井公路改造项目。
3.2投资团队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贵州银行。贵州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贵州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贵州银行准入标准。
第四条 理财产品费用、收益测算与支付
4.1相关费用
理财资金托管费0.01%、管理费和投顾费合计0.014%,均从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中收取;向客户公告的业绩比较基准不包含相关费用。
4.2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
理财期满,贵州银行在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的理财本金和应得收益划转至投资者在贵州银行开立的理财账户。
第五条 流动性安排
5.1理财产品可否质押
本理财产品不可质押。
5.2提前终止的清算规则
如贵州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贵州银行将在提前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天数)和实际收益率计算。
5.3申购和赎回的规则
募集期间,在贵州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自助设备均可购买本期理财产品。柜面销售时间: 募集期首日9:00开始销售,募集期内最后一日销售时间截止当日15:00,其余为正常营业时间;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自助设备销售时间:募集期首日9:00开始销售,募集期内最后一日销售时间截止当日15:00,其余时间段内开放24小时申购,贵州银行有权根据理财产品实际情况调整最后一日销售截止时间,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并在贵州银行网站(www.bgzchina.com)上公告。
第六条 信息披露
6.1信息披露方式
该产品信息披露通过贵州银行网站(www.bgzchina.com)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6.2定期信息披露
6.2.1.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贵州银行网站(www.bgzchina.com)发布产品成立公告。
6.2.2.产品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贵州银行网站(www.bgzchina.com)发布产品兑付公告。
6.2.3.存续产品运行情况,贵州银行网站(www.bgzchina.com)按周发布存续产品运行情况公告。
6.2.4其他按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披露的情况。
6.3产品重大信息披露
理财产品在发生可能对理财产品投资者或者理财产品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后,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
6.4产品临时信息披露
本理财产品在运作管理过程中,不定期发布临时信息公告。
6.5信息披露文件的查阅
请您登录贵州银行网站(www.bgzchina.com),在“理财信息披露”板块中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贵州银行网站公布的信息,敬请您及时查看。
第七条 保密义务
贵州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交易及投资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正常报送投资者信息以外,未经投资人书面认可,贵州银行将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漏与本理财产品及投资者个人有关的信息。
(客户确认页)
个人客户确认:本人已经阅读本产品信息说明书,对说明书条款无异议。
确认人(签字):
年 月 日
机构客户确认:本单位已经阅读本产品信息说明书,对说明书条款无异议。
机构客户(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