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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与说明

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与说明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规定,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对我行代销的公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价,并制定了《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与说明》。

  1. 适用范围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公募基金产品

  2. 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以晨星资讯(深圳)有限公司的《Morningstar 晨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为依据,按照基金综合风险得分从低到高划分为五个风险等级,分别是低风险(R1)、中低风险(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和高风险(R5) 。

    根据上述方法得到产品风险等级,与合作机构提供的产品风险等级进行比对,按孰高法原则确定该产品在我行的风险评级结果。对于产品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按月调整。

  3. 其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审慎性评价需要等原因,需提高或降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我行可对上述分级规则进行适当调整。


附件:附件1.Morningstar 晨星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pdf
           附件2.晨星关于调整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的说明.pdf
           附件3.晨星关于主要投资于科创板、创业板股票的公募基金风险评级调整的说明.pdf
           附件4.晨星关于可投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股票的公募基金风险评级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