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且未欠我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予以清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请下列单位(账户明细详见附件)到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分批对该部分账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后,账户关联的《开户许可证》、重要空白凭证等同时作废。
我行在进行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要求贵单位提供支付密码、网银登陆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贵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0696655或咨询各营业网点。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