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我行代销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产品。根据国联民生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迁移公告》,国联民生证券计划于法人切换日(计划为2026年10月30日,具体日期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函件为准),将其基金投顾业务整体迁移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后续由民生证券全面承接该项基金投顾业务、存量客户及全流程业务运营管控。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业务迁移后合同效力安排
本次业务整体迁移完成后,您与国联民生证券签署的《国联民生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项下,国联民生证券全部权利、义务将转让给民生证券。迁移后,您作为基金投顾服务合同甲方,民生证券作为合同乙方,原合同全部约定继续有效,已生效投顾费率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保持不变,您无需重新签署投顾服务协议,基金投顾服务不会因本次业务迁移中断。
二、客户自主选择权提示
您享有自主选择权利。若您不愿跟随本次业务迁移至民生证券,可随时通过我行手机银行进行投顾组合赎回;若您未进行赎回,则视为您同意自动随业务迁移,后续将由民生证券继续为您提供基金投顾服务。
三、业务咨询说明
本次基金投顾业务迁移属于投顾服务提供主体变更,我行仅为该基金投顾产品代销机构,不承担基金投顾业务本身的投资管理、服务履约责任。关于投顾协议、服务内容、迁移细节等相关问题,可直接联系国联民生证券/民生证券客服咨询;如涉及我行代销渠道交易操作相关问题,可联系我行线上客服、营业网点客户经理咨询。
四、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投顾服务不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附件: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迁移公告.pdf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