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为提高贵州银行信用卡持卡用户体验,方便用户更好地累积和使用积分,现将信用卡积分奖励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明确如下:
一、参加资格
(一)贵州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均可参加本规则。其中,附属卡持卡人的积分计入其主卡账户。
(二)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卡片未激活或已注销、卡片过期且未续卡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贵州银行保留取消其参加积分奖励资格的权利。
(三)违反《贵州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贵州银行信用卡章程》、本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贵州银行有权不予积分,且有权对已累积积分进行扣回,并取消其参加资格。
二、积分累积规则
(一)积分类型
贵州银行信用卡积分包括交易奖励积分和活动奖励积分。交易奖励积分指用户使用贵州银行信用卡消费、办理分期累积的积分;活动奖励积分指用户参加贵州银行营销活动累积的积分,如推荐新用户、绑卡、法定节假日消费等,具体以活动说明为准。
(二)信用卡POS刷卡消费交易积分奖励规则
1.公益、公共事业及政府服务等商户所有信用卡产品POS刷卡消费交易不参加积分,具体商户详见附件《贵州银行信用卡不累积积分商户类别清单》,具体以贵州银行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2.特殊商户标准信用卡(不含美团联名信用卡,下同)POS刷卡消费,单笔消费每满2元积1分,不满2元则不积分;美团联名信用卡POS刷卡消费,单笔消费每满20元积1分,不满20元则不积分。
特殊商户如下(特殊商户是指中国银联线下特殊价格商户,根据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并随之调整,具体以贵州银行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类别 |
商户类别代码 |
商户类别名称 |
居民服务 |
4900 |
公共事业(电力、煤气、自来水、清洁服务) |
超市及大型仓储式卖场 |
5411 |
综合性超级市场 |
加油站 |
5541 |
加油、加气、充电站 |
5542 |
自助加油站 |
|
快递公司 |
4215 |
快递服务 |
家具及家居生活用品 |
5712 |
家具及家居生活用品 |
家用电器商店 |
5722 |
家用电器商店 |
航空 |
4511 |
航空运输票务服务 |
公路客运 |
4131 |
公路客运 |
出租车服务 |
4121 |
出租车服务 |
停车场 |
7523 |
停车场 |
3.一般类商户(除公益、公共事业及政府服务等商户和特殊商户以外的商户,如餐厅、旅馆、百货公司等),标准信用卡POS刷卡消费交易,单笔消费每满1元积1分,不满1元则不积分;美团联名信用卡POS刷卡消费交易,单笔消费每满10元积1分,不满10元则不积分。
(三)网络消费交易(微信、支付宝、京东、云闪付等)积分奖励规则
1.公益、公共事业及政府服务等商户类别所有信用卡产品网络消费交易,不累积积分。
2.非公益类商户标准信用卡单笔消费每满10元积1分,不满10元则不积分;美团联名信用卡单笔消费每满100元积1分,不满100元则不积分。
(四)分期交易积分奖励规则
标准信用卡:单笔分期每满50元积1分,不满50元则不积分;
美团联名信用卡:单笔分期每满500元积1分,不满500元则不积分。
(五)多倍积分奖励特权
1.信用卡用户(不含白金卡)生日当天消费享受10倍积分奖励。
2.白金卡用户生日当天消费享受20倍积分奖励。
3.黔优工会会员信用卡用户每周日消费享受2倍积分奖励。
(六)不参加积分奖励交易类型
预借现金(取现、转账、充值)、还款交易、利息、手续费等不累积积分。
(七)每月每户累积积分上限
标准信用卡:每人每月最高累积20万个积分;
美团联名信用卡:每人每月最高累积2万个美团零花(1个积分=1个零花)。
(八)交易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次日生效。
(九)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的,贵州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十)主卡持卡人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所产生的积分均记入主卡持卡人积分账户,仅限主卡持卡人使用。
(十一)各类单独参加合作方积分奖励的联名信用卡(如美团联名信用卡),具体规则详见联名卡相关规定。
(十二)各类有特殊积分奖励规则的信用卡,其积分奖励规则、积分入账时效、积分有效期等情况详见其具体规定。
(十三)商户类别以收单机构设置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详情请咨询收单机构。如因收单机构错误使用商户类别码而影响用户积分的,贵州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四)贵州银行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
三、积分有效期
标准信用卡:积分永久有效,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美团联名信用卡:积分兑换零花生效之日起的1年内有效(本规则2022年7月15日起生效)。
四、积分转换和兑换
(一)标准信用卡积分转换和兑换
1.积分转换:信用卡积分纳入贵州银行个人客户积分统一进行管理,信用卡系统每日按照1:1比例自动转换成贵州银行个人客户积分。
2.积分兑换:贵州银行标准信用卡用户可登录贵州银行手机银行App,进入“积分商城”进行积分兑换。用户兑换积分前需签署电子协议《贵州银行积分商城服务协议》,同意接受协议的全部条款。
(二)美团联名信用卡积分转换和兑换
1.积分转换:美团联名卡指定交易产生的积分,信用卡系统每日按照1:1比例自动转换成客户美团零花。
2.积分兑换:美团联名信用卡用户可登录美团App使用美团零花兑换相关权益,零花权益及规则以美团App公布为准。
五、积分查询
(一)标准信用卡积分查询
标准信用卡交易产生的积分,每日系统自动转换成贵州银行个人客户积分。持卡人可登录贵州银行手机银行App,通过以下两种路径查询本人综合积分:
1.我的—我的权益—积分
2.首页—积分商城—个人中心
(二)美团联名信用卡积分查询
美团联名信用卡交易产生的积分,每日系统自动转换成美团零花,用户登录美团App可查询美团零花余额和明细。
六、其他
(一)贵州银行信用卡积分仅适用于本规则范围,在兑换取得商品前不纳入用户资产,积分不可转让,任何转让对贵州银行均不产生效力。未经贵州银行同意,积分不能折算为现金或用于其他非积分项目的给付。
(二)用户如利用非真实交易、相关系统,或通过其他不正当途径恶意套取积分的,一经发现,由此累积的积分全部扣回,且我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的资格。对其通过恶意套取积分兑换的商品不予发放或追回其已兑换商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贵州银行因系统原因造成客户积分累积错误的,贵州银行有权调整客户累积积分,少累积的需补入积分,多累积的需扣减积分。
(四)贵州银行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App端、官方网站、营业网点、账单、电子邮件、短信或语音电话通知等方式提前公告或通知持卡人,变更事项自公告或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如不接受该变更事项的,应在公告或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停止使用贵州银行相关产品,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视为同意该变更事项,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有疑问,请致电40006-96655 详询客服,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贵州银行的信任与支持!
附件:贵州银行信用卡不累积积分商户类别清单